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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97章 小红袄(第1/2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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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方国强送完东西以后,天色就已经有点昏暗了。

    毕竟是冬天,当太阳直射南半球,给北半球带来的不仅仅是寒冬,还有相对漫长的黑夜。

    今天又尤为特别。

    因为今天是冬至。

    白昼最短,黑夜最长。(地理知识,要考的)

    芝麻胡同距离南锣鼓巷,可以说没有距离,因为两边是连着的,但是沁芳居距离方国强的家还是有点路的。

    此时的天空飘着鹅毛大雪。

    视线非常的模糊。

    昏暗的路灯灯光,感觉也没有多大的意义。

    突然风里传来了铁的味道。

    这个味道他很熟。

    因为他曾经制造过这种味道。

    那是鲜血中的铁元素暴露在空气之中,迅速氧化之后产生的味道。

    这个味道其实很淡。

    但是方国强拥有常人4倍的身体素质,这也给他带来了强大的五官。

    他现在的嗅觉是比不上狗,但也没差太多。

    追寻着空气中传来的蛛丝马迹。

    方国强在雪地里踩出了一排脚印。

    随着他往小弄堂越走越深,血腥味也越来越浓。

    这说明他马上就要靠近血腥味的源头了。

    他也放慢了自己的脚步,就像猫咪一样。

    到一个拐角处,此处的血腥味已经浓的化不开了。

    这里没有灯光,对于普通人而言,简直就是伸手不见五指。

    黑暗中只有一丁点火光。

    那是香烟燃烧时候的火光。

    这一点微光忽闪忽闪的,时而大放光明,时而黯淡无光。

    借着这点光芒,他看清楚了。

    一个男人,蹲在那里看着地上。

    雪地里面躺着一个穿红衣服的女人。

    红色的棉褂子,已经被扒开了。

    但是里面的衣服完好无损,只是肚子上,有两个血洞,正在往外流血。

    这个蹲着的男人身边还有三个烟头。

    说明他蹲在这里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了。

    按照正常人,抽一根烟大概在两分多钟的样子。

    那么这个男人已经蹲在这里,有将近10分钟了,因为他手头那根烟也快抽完了。

    这不就是传说中的小红袄吗?

    每每到雪夜之中就会发狂,然后杀人。

    他杀的每一个都是穿着红衣服的女人。Xιèωèи.CoM

    5年了。

    每年都是1~个,到现在都不知道是谁干的。

    因为他喜欢杀那些穿着红袄子的女人,所以就给他取了个绰号,叫小红袄。

    据说这个小红袄非常的变态。

    他会先让这些被杀的目标昏迷,失去意识。

    然后在肚子上扎两个洞放血。

    血液大量流失,再加上寒冷的环境,这些女人甚至连喊都喊不出声来。

    只能躺在地上,慢慢的感受着自己的血液全部流光,身体渐渐冰冷。

    通常这个过程大概需要一个小时左右。

    而这一个多小时小红袄就会蹲在一旁看着,然后抽烟。

    所以每一次发现被小红袄杀掉的女人,身边都会有一地的烟头,有时候甚至有一整包的量。

    说真的,他不怕得肺癌吗?

    想来是不怕的。

    对于这种变态,方国强自然没有二话。

    他快步上前。

    脚踩雪地的咯吱咯吱声,让小红袄给听到了。

    虽然听到了,但是他反应不过来。

    方国强的速度实在是太快了。

    他只能拿着一把小刀,长得像一颗弯曲的野猪牙齿,刀刃长不到10厘米,举刀划向方国强。

    “啪!”

    方国强一个巴掌扇了过去。

    强大的力量直接把小红袄,左边所有的牙齿全部扇了下来。

    其中有一些牙齿和血液,随着小红袄一起飞了出去,在半空之中划过一道非常完美的弧线。

    这一个巴掌直接把小红袄干昏迷了。

    这个时候他才注意到地上的人。

    “为什么会是她呢!”

    这个人竟然是关宝慧。

    关宝慧明明住在城南珠市口,怎么会跑到南锣鼓巷?

    并且现在天色已经这么黑了。

    现实情况不容他多想。

    他先是走到了昏迷的小红袄身边。

    抬起他45码的大脚,照着小红袄的肘关节,膝关节全都踩了一脚。

    这一下完全是用出了全力。

    常人4倍的力量,再加上额外450公斤的力量,并且用的还是最容易发力的脚踩。

    这个小红袄的4个关节全部碎裂。

    骨头碴子突破了肌肉和皮肤,暴露在了外界。

    显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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