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综合以上分析可知,商代的婚姻制度非常复杂,不同阶层的人群应有不同的婚姻方式。商王和高级贵族可能在一夫一妻的基础上同时实行多妾制,对此学术界讨论较多。
但商代的低级贵族和普通平民是否实行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,从考古学资料中很难找到绝对肯定的证据。
殷墟墓葬多数为单人葬、房址内仅能容一人休息的床台、多套间房址内每个房间均设独立灶台、炊器陶鬲所煮食物仅够一人食用等,种种迹象表明,以殷墟为代表的商代社会中占绝大多数的普通民众,家庭中的稳定成员可能只有母亲和孩子,壮年男性似乎仍游离于家庭与社会之间。
划重点:家庭中的稳定成员只有母亲和孩子,壮年男性游离于家庭与社会之间.......
这就说明,并没有现代人定义的“婚姻”这种稳定的家庭组织关系,而是对偶婚或者乱婚,也就是家庭成员当中,孩子和母亲生活,并且不与父亲一起生活,同时,父亲这个成员并不稳定,随时可能换人。
这还不叫知其母不知其父叫啥?
用法学家援引的他自己都不知道对不对的论述,来反过来论证历史——我情愿称之为:出口转内销了属于是!